首页/ 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民生领域 / 食品药品安全 / 抽查总体情况、主要问题与核查处置 / 正文

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59批次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9号)

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在我市范围内组织抽检餐饮食品59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0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食品项目涉及大肠菌群。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大肠菌群检出问题

(一)在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二道街70号院4#-1层2#延安市宝塔区刘定胡辣面餐饮有限公司抽检餐饮具(面汤碗),经检验大肠菌群项目结果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结果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延安市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二)在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二道街70号院4#-1层2#延安市宝塔区刘定胡辣面餐饮有限公司抽检餐饮具(8寸圆盘),经检验大肠菌群项目结果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结果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延安市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三)在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二道街中心巷66号院101宝塔区凤凰爱上又见面抽检餐饮具(米饭碗),经检验大肠菌群项目结果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结果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延安市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四)在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二道街中心巷66号院101宝塔区凤凰爱上又见面抽检餐饮具(面碗),经检验大肠菌群项目结果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结果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延安市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五)在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二道街中心巷66号院101宝塔区凤凰爱上又见面抽检餐饮具(正方形盘),经检验大肠菌群项目结果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结果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延安市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六)在陕西省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东关街解放剧院东侧东圣宾馆一楼门面房宝塔区东御香菇面抽检餐饮具(面汤碗),经检验大肠菌群项目结果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结果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延安市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七)在陕西省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东关街解放剧院东侧东圣宾馆一楼门面房宝塔区东御香菇面抽检餐饮具(大面碗),经检验大肠菌群项目结果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结果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延安市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八)在陕西省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东关街解放剧院东侧东圣宾馆一楼门面房宝塔区东御香菇面抽检餐饮具(小面碗),经检验大肠菌群项目结果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结果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延安市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九)在陕西省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东关街解放剧院东侧东圣宾馆一楼门面房宝塔区东御香菇面抽检餐饮具(条形小菜碟),经检验大肠菌群项目结果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结果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延安市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附件: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x

          附件2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

          附件3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

          附件4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