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各相关科室、局属各相关单位: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能,有效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任务,根据中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经市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广泛征求意见,认真研究讨论,现将《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优化提升市场监管领域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印发你们,请各责任单位(科室)结合实际,抓好推动落实,为进一步优化提升我市营商环境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附件: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优化提升市场监管领域营商环境若干措施(附件).docx
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