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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延安市欠薪欠保问题常态化发现
及解决机制》的通知

来源: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10-24 16:0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延安市欠薪欠保问题常态化发现及解决机制》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延安市欠薪欠保问题常态化发现及解决机制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妥善化解欠薪欠保问题工作要求,切实保障我市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延安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联防联治工作机制》《社会保险费争议联合处置机制》和有关政策规定,采取源头预防、畅通渠道、信息共享、联动化解、结果评价方式,对全市治欠治保工作全过程监管,实现欠薪欠保线索问题隐患早发现、早处置,杜绝和减少欠薪欠保行为发生,特制定《延安市欠薪欠保问题常态化发现及解决机制》。

一、注重源头预防,提前筑牢前沿关口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加强问题分析研判,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将“防”的工作做在“治”之前,按照行业领域进行分类施策,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

(一)抓好制度落实。各县(市、区)辖区内造价高于300万元、施工期长于3个月的新开工项目必须录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预警平台,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开工前督促用工单位落实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专户、工程款支付担保等八项制度,做到项目开工即开薪,工资按月付,做实预防“最先一公里”。

(二)扩大社保覆盖。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险参保宣传力度,重点向企业宣传“政策红利”和“违法代价”,向劳动者普及社保权益,破解“企业不愿缴、员工不想缴、政策不懂缴”的难题,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努力实现应参尽参、应保尽保。

(三)加大监管力度。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欠薪”原则,发改、财政、行政审批等相关审批监管部门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进一步压实项目审批、资金落实、施工许可等方面的工作责任;住建、交通、水务等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规范本领域建设市场秩序,对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进行查处,提前预防欠薪问题发生。同时引导鼓励国有企业、服务业、新就业形态企业开设专户发放工资,通过银行代发实现工资支付闭环管理。

二、畅通投诉渠道,主动收集各类问题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进一步畅通欠薪欠保投诉渠道,严格执行举报投诉首问负责制,不断降低投诉门槛,确保实现劳动者便捷投诉。

(一)全面征集线索。各县(市、区),各部门在门户网站明显位置公布投诉电话和办公地址,利用官方媒体和公共场所显示屏、户外广告牌加大宣传“安薪陕办”和“二维码维权直通车”,实现互联互通,同时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开设专栏,设置欠薪欠保线索提交入口,支持上传工资条、劳动合同等佐证材料,提升线索接收效率。

(二)加强行业监管。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建设项目相关单位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公示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和劳动维权举报投诉电话、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申请渠道、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等信息,提升线索接收效率。同时督促大型用工企业配备劳动关系协调员,掌握企业用工、考勤、工资支付等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协调化解。

(三)主动排查化解。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农民工工资支付预警平台作用,按照“大数据+铁脚板”工作模式,将预警信息处置与日常巡查检查和各类专项检查相结合,定期关注企业异常经营信息,对欠薪投诉量大的企业实施“一对一”跟踪。国资、住建、交通、水务、卫健、教育等部门要持续聚焦各自行业内的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督促企业及时处置预警信息。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发挥综合执法功能,加强辖区内企业欠薪欠保矛盾的排查和调处工作,防范和化解矛盾,及时调解纠纷,将问题发现、化解在基层。

三、强化信息共享,精准分流侵权线索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网络欠薪举报投诉快速处置机制》,确定专人负责侵权线索收集,建立工作台账,做好欠薪欠保政策解答咨询、线索接收分流工作。

(一)加快信息传导。市县两级宣传、网信、信访、公安、人社等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建立工作信息群组,及时传递舆情信息。宣传、网信、信访、公安等部门监测到欠薪欠保线索后,应2小时内转交至同级劳动维权机构;各行业主管部门监测到本领域、本系统欠薪欠保线索时,应及时核查,并在3个工作日内向同级劳动维权机构报送情况;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全天候监测欠薪欠保线索,发现线索后第一时间向劳动维权机构推送。

(二)甄别分流线索。各级劳动维权机构接到欠薪欠保信息后,要快速甄别受理事项,清晰划定权责边界,属实的线索,要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原则和《关于建立健全社会保险费争议联合处置机制的通知》(延政办函﹝2024﹞72号)要求,向同级宣传、网信、信访、公安等部门提出转办意见建议;不属实的线索,要向投诉人耐心解答政策,争取群众理解,努力实现“一门受理,协同办理”。

四、加强协同联动,多元治理欠薪欠保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我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联防联治工作机制》,压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企业支付“三方”责任,合力处置欠薪欠保线索。

(一)高效处置问题。对一般线索,力争做到3日内核实、5日内处理;对较复杂线索,力争做到15日内化解;对涉及人数多、金额大、案情复杂、一时难以解决的线索,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成立专案组,实行多部门联动协同处置;对于县(市、区)需要协助处置的线索,市人社局可提级办理,启动联合办案程序;需要市政府协调的,通过服务群众周“解忧”会议协调解决。

(二)加强部门联动。在关键节点、重要时期,开展“一厅式”集中办公,快速高效处理欠薪欠保线索。健全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协作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机制,推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机制,提升案件移交效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对涉访欠薪欠保争议申请实行“优先受理、快审快结”,对仲裁裁决后拒不履行的,主动对接引导执行申请人通过法院“快速通道”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要快立、快审和快执,开通欠薪欠保案件司法确认、财产保全等绿色通道。

(三)杜绝极端事件。对因欠薪欠保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或网络舆情,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涉事部门及时查明情况、做好政策解释,正面引导舆论,控制事态蔓延,人社部门适时动用工资应急周转金,确保问题得到妥善化解。进一步加大欠薪欠保行为曝光力度,对符合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管理的“应列尽列”,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五、聚焦结果评价,推动问题实质解决

各县(市、区)政府,市级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严管其辖,严负其责,切实强化欠薪欠保问题兜底保障。

(一)强化督导检查。定期对全市欠薪欠保线索处置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对线索办理进度缓慢、超期线索多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及时下发提示函。对下发提示函仍办理缓慢、办结逾期的,提请市政府督查室进行督办,不断提高线索处置率。

(二)及时跟踪问效。各县(市、区),各部门对已办结的线索要通过电话、走访等方式进行“回头看”跟踪回访,重点核查问题是否真解决、群众是否真满意,杜绝以简单程序性办结代替实体性问题化解的现象,力争做到案结事了,全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严肃通报问责。市人社局对来市上访投诉较多、发生赴省进京上访投诉、欠薪欠保线索处置率不高、群众满意度较低的县(市、区)和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发函提醒督办。发生拖欠、克扣工资社保费引发30人以上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在全市目标责任考核中实行考核减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