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体局:
根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2023〕11号)(以下简称《评审办法》)相关规定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全国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发放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5〕22号),为做好2025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以下简称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发放及材料报送工作,现将《关于做好2025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印发你们,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保障
中职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全日制在校生设立的国家级荣誉奖项,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历年评审工作的经验和不足,组织做好《评审办法》及评审系统的培训和应用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规范各类评审材料,高质量做好今年的国家奖学金评审和发放工作,及时足额发放奖励资金。同时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广泛宣传中职国家奖学金政策和获奖学生的成长成才典型事迹,充分发挥中职国家奖学金的育人功能。
二、精心组织,严格遵循程序
(一)合理分配名额
各县(市、区)教体局具体名额分配情况对照《延安市2025年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1),名额已通过评审系统下达至相关中等职业学校。各中职学校在组织评选时,可在原名额基础上增加1—2名备选名额,以便递补。在分配国家奖学金名额时,应当对“双示范”学校和以农林、地质、矿产、水利、康养、托育、护理、家政等艰苦、特殊行业的专业和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人才紧缺专业为主的学校,予以适当倾斜并在评审系统中详细记录。
(二)按照流程填报审核
1.学校申报材料。各中职学校根据国家奖学金评审条件和本校名额,将符合要求的获奖学生申报材料(申请审批表、获奖证书、成绩册等证明材料)和学校评审报告等录入到评审系统中,学校审核通过后提交至上级主管部门。
2.归口进行审核。各级通过评审系统,归口对学校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进行逐级审核,学校主管部门对学校提交的评审报告进行审核。
3.市级以下审核和评审。2025年秋季学期,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在评审系统支持三种审核方式,即仅业务管理员审核、仅专家评审、业务管理员审核+专家评审。
(三)组织开展省级评审
10月27日,省教育厅联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开展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各中等职业学校对省级评审退回材料进行补充或说明,但原则上不得修改学生的成绩排名、所在年级等影响学生主体资格的关键信息,确有错误的需由市(区)教育、人社部门出具说明。
(四)及时发放中职国家奖学金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评审办法》规定,于2025年12月31日前将中职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将发放情况及时录入评审系统。
三、强化审核,规范评审材料
(一)申请学生主体资格
严把中职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主体资格审核关,对于成绩在前5%(含)的学生,学校应当优先推荐在地市级及以上技能大赛等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学生。
对于成绩在年级同一专业的排名未进入前5%,但达到前30%(含)的学生,要严格按照《评审办法》审核其是否满足在道德风尚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要求(竞赛参考项目目录及说明详见附件2,由于竞赛项目繁多,不能一一列全,学生有除附件列明外的其他突出表现也可参评。参加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和二类职业技能竞赛,需要在竞赛名称后进行标注,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和二类职业技能竞赛详见附件2-3)。所有证明材料均需经过学校审查,出具加盖学校公章的审查证明,并作为附件在评审系统中上传。
(二)申请学生成绩表现
成绩表现主要依据综合排名,没有综合排名的按照学习成绩排名并突出技能导向。采取综合排名方式的学生,学校应当在评审系统中上传综合排名办法及说明。综合排名办法必须满足但不限于以下基本条件:参评学年之初就已经设立、经过学校审议通过、通过合理方式让涉及学生知晓。综合排名办法是对学校符合上述条件的说明和设置综合排名情况的总体介绍。
(三)中职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各中职学校要统一使用《2024—2025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严格按照《〈2024—2025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规范填写。对填写不规范问题突出的学校,应要求限期改正。
(四)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
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基本情况;报告须附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学校评审报告应加盖学校公章,学校评审报告和学生申请审批表中的相同信息必须保持一致。学校评审报告应当对本校是否优先推荐在地市级及以上技能大赛等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学生和推荐方式、推荐结果等内容进行说明。
(五)证明材料上传及命名
在国家奖学金评审系统内上传证明材料:1.获奖证书(若是复印件,则需加盖学校印章);2.上一学年同一专业学生成绩册并加盖学校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3.根据情况,可提供突出表现奖励证书或证明材料、小少专业说明等材料;4.如实行综合排名,提供综合排名办法。
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证明材料一栏上传优秀学生事迹材料,主要侧重获奖学生代表在勤奋学习、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的突出事迹,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
(六)报送时间
2025年10月18日前,各中等职业学校将评审结果和评审报告提交市级部门进行评审。
四、认真审核、严格要求
(一)突出技能导向。各县(市、区)、各校在组织申请和评审时,要强调技能导向,突出职业教育特点,对于学习成绩在前5%的学生,应当优先推荐在地市级及以上技能大赛等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学生。
(二)加强材料审核。各县(市、区)要对填写不规范且问题突出的学校,按要求限期改正。因审核不严上报材料出现错填、漏填、不规范等情况的学校,要写出说明,由学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作为其他附件在评审系统中上传。各单位材料报送情况将作为下一学年国奖名额分配的重要依据。
(三)杜绝弄虚作假。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是中职教育阶段国家最高荣誉,各县(市、区)各类学校要严格按照条件、程序等组织国奖评审,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将不符合条件学生纳入评审范围,若出现工作失误,上报人员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将取消参评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子钰(延安市学生资助和营养健康服务中心)
电 话:0911-7092519
附 件:1.延安市2025年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 XXX学校关于2024—2025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情况的报告(模板)
3-1.《2024—2025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2.《2024—2025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3-3.2024—2025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
4-1.2025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比(竞)赛、展演等项目“表现特别突出”参考说明
4-2.2022—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
4-3.2024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目录
延安市教育局
2025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