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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财政局关于2025年中央
水污染防治资金分配结果的公告

2025年6月20日,延安市财政局印发延财办建〔2025〕195号文件,预拨2025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8664万元,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2025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分配表

单位/县

金额(万元)

资金用途

资金来源

上级资金文号

延安水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1808

延安市延水关取水枢纽和南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区隔离防护设施与监控能力建设项目

中央资金

陕财办资环〔2023〕43号

陕财办资环〔2023〕113号

延安水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860

延安市康家沟水库水源地保护区隔离防护设施与监控能力建设项目

中央资金

陕财办资环〔2023〕113号

陕财办资环〔2024〕55号

市生态环境局延长分局

263

延长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

中央资金

陕财办资环〔2024〕55号

市生态环境局志丹分局

2800

志丹县周河流域重要生态空间内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

中央资金

陕财办资环〔2024〕55号

陕财办资环〔2024〕117号

吴起县

406

吴起县大树梁备用水源地风险应急防护工程

中央资金

陕财办资环〔2024〕55号

洛川县

188

洛川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

中央资金

陕财办资环〔2024〕117号

黄龙县

623

黄龙县石堡川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

中央资金

陕财办资环〔2024〕55号

黄龙县

1716

黄龙县界头庙镇石堡川河(长宁河段)流域生态修复建设项目

中央资金

陕财办资环〔2024〕55号

合   计

8664




现就上述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告。

延安市财政局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