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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中小企业
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分配结果的公告

2025年1月16日,延安市财政局印发延财办建〔2025〕16号文件,提前下达你单位2025年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2600万元,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2025年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单位/县

金额(万元)

资金用途

资金来源

上级资金文号

高新财税分局

200

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省级

陕财办建〔2024〕302号

宝塔区

400

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省级

陕财办建〔2024〕302号

安塞区

200

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省级

陕财办建〔2024〕302号

子长市

200

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省级

陕财办建〔2024〕302号

吴起县

300

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省级

陕财办建〔2024〕302号

志丹县

200

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省级

陕财办建〔2024〕302号

延川县

100

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省级

陕财办建〔2024〕302号

延长县

100

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省级

陕财办建〔2024〕302号

甘泉县

200

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省级

陕财办建〔2024〕302号

富   县

100

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省级

陕财办建〔2024〕302号

洛川县

100

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省级

陕财办建〔2024〕302号

黄陵县

200

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省级

陕财办建〔2024〕302号

宜川县

200

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省级

陕财办建〔2024〕302号

黄龙县

100

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省级

陕财办建〔2024〕302号

现就上述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告。

延安市财政局      

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