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罗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高空抛物”安全隐患》(第94号)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是应对高空抛物、坠物事件的重要司法文件,旨在通过刑事、民事及综合治理手段,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该《意见》通过明确法律责任、强化司法调查、推动综合治理,构建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全链条治理框架,核心在于平衡惩罚与预防,既严惩恶性行为,又注重源头风险防控,为维护公安安全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高空抛物行为定性的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高空抛物、坠物行为应根据行为人的动机、抛物场所、抛掷物等情况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因素,全面考量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准确判断行为性质,区分民事、刑事或行政违法责任。
二、公安机关处置高空抛物事件的依据:《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以及《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安机关办理案件的程序进行了规定,公安机关应依法严格遵守。在处置高空抛物事件中,公安机关主要承担现场处置、调查取证和依法处理的责任,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对构成刑事犯罪的进行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尚未构成犯罪的高空抛物行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行政处罚或调解、教育。新修改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执行,第四十三条第五项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有危害他人人身安全、公私财物安全或者公共安全危险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三、我市高空抛物案事件的基本情况:近年来,全市未发生造成较大后果或有较大社会影响的高空抛物类案事件。全市公安机关接报的高空抛物类警情相对较少,未办理因高空抛物行为构成的高空抛物案、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案或者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案件。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支持和理解,并希望今后您能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延安市公安局
2025年9月24日
(联系人:白帆 联系电话:0911-21658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