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信息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 正文

延安市财政局关于2025年中央大气
水污染防治资金分配结果的公告

2025年6月12日,延安市财政局印发延财办建〔2025〕185号文件,下达2025年中央大气、水污染防治资金3071万元,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2025年中央大气、水污染防治资金分配表

单位/县

金额(万元)

资金用途

资金来源

上级资金文号

市生态环境局

225

延安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执法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中央资金

陕财办资环〔2024〕121号

市生态环境局

189

延安市移动源执法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中央资金

陕财办资环〔2024〕121号

市生态环境局

731

延安市典型采油地下储油罐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项目

中央资金

陕财办资环〔2023〕113号

市生态环境局安塞分局

423

安塞区方家河饮用水源地应急防护工程

中央资金

陕财办资环〔2023〕113号

市生态环境局安塞分局

191

延安市安塞区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

中央资金

陕财办资环〔2023〕113号

市生态环境局富县分局

1217

富县界子河流域水生态治理与修复工程

中央资金

陕财办资环〔2023〕113号

市生态环境局黄龙分局

95

延安市黄龙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

中央资金

陕财办资环〔2023〕113号

合  计

3071




现就上述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告。

延安市财政局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