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19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延安市财政局局长 张炳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就202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上半年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回延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以“开源节流促发展”为抓手,持续优化支出结构,深入开展“三个年”活动,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有力促进全市高质量发展。
1-6月份,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01725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3.7%,增长6.9%,其中:税收收入82078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2%,增长6.5%;非税收入19646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62.4%,增长8.7%。分级次看,市级完成35057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7.2%,增长23.7%,其中:税收收入254935万元,增长24.4%;非税收入95642万元,增长21.8%。县(市、区)级完成666674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2%,下降0.2%,其中:税收收入565851万元,与上年持平;非税收入100823万元,下降1.4%。
全市财政支出完成2388783万元,占调整预算的56.1%,增长4%,其中:市级603379万元,增长4.4%;县(市、区)级1785404万元,增长3.9%。
二、上半年财政经济运行主要特点
(一)聚焦开源节流,加强收支管控,全面提升财政保障能力。一是扎实做好收入组织。紧盯年初目标早谋划、早部署,建立财税运行专班,逐月分析预算执行,精准掌握收支脉络,跟进细化工作措施,加强重点税源监控,盘活存量资源资产,充分挖掘税收潜力,完成国有资产出租处置收入1.6亿元、增长54.4%,征缴国有资本收益及石油开发费13亿元。上半年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01.7亿元,增长6.9%,税收占比80.7%,实现收入稳定增长良好态势。二是扎实做好向上争取。围绕中省稳经济工作部署,深入研究政策、吃透政策,千方百计争跑项目,累计争取中省资金199亿元,成功争取海绵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普惠金融3个中央财政奖补示范项目,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三是扎实做好支出管控。认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专项资金28项、6.1亿元,盘活存量资金5.9亿元。快速下达年初预算,强化支出进度监测,分配直达资金78.4亿元,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稳增长作用。上半年全市财政支出完成238.9亿元,占调整预算的56.1%,增长4%,实现财政收支“双过半”目标。
(二)聚焦提质增效,优化支出结构,加力推进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力支持重点产业链发展。围绕“开源节流促发展”工作思路,预算安排整合为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三大板块,其中促发展板块占10%,聚力支持高质量发展。优化调整市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规模和投资方向,安排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0亿元,增长63.2%,全力培育扶持11条重点产业链。二是加力推进高质量项目建设。以“高质量项目推进年”为引领,全力争取全国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获中央16亿元补助资金。安排8.1亿元支持42个重点项目建设,争取一般债券9.9亿元,发行专项债券11.1亿元,支付进度达到90.7%,推动债券早发行、早使用、早见效。三是加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全面上线“一张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预留份额14.8亿元,占比达90.1%。成功申创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创新开发“鼎易保”等批量担保产品,在保余额同比增长27.6%。全面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累计减缓税费2.5亿元,及时兑付科技创新、企业挂牌等奖补资金3931万元,切实降低企业负担,提振市场信心,支持创新发展。
(三)聚焦重点领域,政策精准有力,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全力兜牢民生底线。健全市对县级预算审查、执行月报和库款监测机制,上半年“三保”支出112.7亿元,做到预算安排优先、资金下达优先、库款拨付优先。统筹财力安排社会救助资金6.6亿元,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11.5%、11.1%,惠及11.7万人。安排就业补助资金1.3亿元,落实创业贷款贴息资金4510万元,统筹支持稳就业、促就业。二是全力推进乡村振兴。市级统筹安排财政衔接资金4.6亿元,计划整合涉农资金5.5亿元,下达耕地地力保护、农机购置、实际种粮农民补贴2.3亿元,拨付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6687万元,助推乡村产业振兴。三是全力保障生态文明。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安排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资金2.7亿元,支持打好碧水、蓝天、青山、净土保卫战。牢固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调整优化清洁取暖改造项目,安排1000万元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成功申报2023—2025年省级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项目,可获2.3亿元奖补资金。
(四)聚焦改革破题,强化风险管控,充分发挥财政基础治理作用。一是着力加强预算管理。深化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推进支出标准与财政云系统融合应用,提升预算管理精细化、规范化水平。印发《市级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强化事前绩效评估和预算编制的有机衔接,着力提高财政预算资金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二是着力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全面启动新增资产配置审批制度,建立资产共享共用机制,将低效、闲置资产纳入公物仓统一调配使用,有效节约财政资金。加快闲置资产处置,累计上缴收入1026万元。三是着力加强债务管理。全面摸排政府性债务底数,推行政府举债融资负面清单管理,严格规范项目建设管理,严堵违规举债融资“后门”。实行债务限额管理,积极争取再融资债券,抓好全口径债务动态监测,全力化解存量,坚决遏制增量。对全市PPP项目开展全面核查,落实按效付费机制,确保既有PPP项目规范推进。四是着力加强财会监督。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组建财会监督工作专班,细化制定9个重点领域工作指南,积极推进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同时,坚持问题导向,连续举办4期财会人员业务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夯实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基础。
总结分析上半年财政工作,还需关注财政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一些矛盾和问题。一是收入压力较大。由于去年同期留抵退税低基数效应逐渐消退,加之,受油煤价格波动、收入基数较高、土地市场低迷等因素影响,下半年财政收入组织难度将持续加大。二是支出压力不减。经济稳增长要求财政保持适度的支出强度,产业培育以及科技、教育、医疗、基础设施建设等都需要加强保障,重点支出和刚性支出压力很大。综合研判,今年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财政运行处于“紧平衡”状态。三是预算执行效率需提升。部分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基础薄弱,重支出轻绩效、重资金轻资产,仍存在资金资产沉淀、闲置等问题。
三、下半年财政工作重点
下半年,全市财政工作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回延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第十四届三次全会、市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全面对标落实“四个着力”重要要求,扎实推进“三个年”活动走深走实,着力提升财政政策效能,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为奋力谱写延安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一)持续抓好收支管理,全力稳定财政运行。一是全面推进收入组织。加强收入形势分析研判,强化税收征管力度,督促非税执收部门摸排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情况,堵塞征管漏洞,确保颗粒归仓。密切关注延长石油富县电厂、黄陵矿业店头电厂等新投产项目税费收入,加大存量资源资产盘活力度,努力挖掘收入增长点。二是全面保障重点支出。持续关注教育、科技、农林水、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支出情况,保持必要的支出强度,继续加大对基本民生、产业发展等刚性、重点领域支持力度,推进财政资金快拨快用,更好发挥资金效益。三是全面做好向上争取。密切跟进中省资金到位情况,会同相关部门加快推进项目实施。深入研究中省促发展政策,围绕延安所需、延安所能、群众所盼,进一步谋准谋深谋实项目储备,积极争取中省产业园区发展、县域经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等方面资金支持。
(二)持续统筹资金政策,全力支持经济稳进提质。一是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覆盖面,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及时兑付各类奖补资金,为企业创新创造提供良好的政策和市场环境,切实增强高质量发展动力。二是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全力支持11条重点产业链建设,持续跟进安靖飞地园区、千万吨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等重大产业项目,加快构建具有延安特质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做大做优特色财源。树牢投行思维,创新财政金融政策工具,完善基金投资和风险补偿政策,加快产业发展子基金设立,撬动更多资源要素支持产业发展。三是支持重点项目要素保障。扎实开展“高质量项目推进年”活动,推动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券资金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建设。落实落细“周解扣”机制作用,强化资金要素保障,及时梳理查找项目资金支出堵点,防止资金趴窝沉淀,用资金拨付率带动投资增长率。
(三)持续夯实财政管理,全力筑牢风险底线。一是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加强县级“三保”支出预算执行及库款保障能力监测,及时研判“三保”保障风险,重点关注收支矛盾突出、债务风险高、库款保障水平低的县(市、区)。完善财政暂付性款项长效管理机制,严格新增借款、新增暂付性款项使用对象、审批程序,加强县级国库管理,提升财政资金管理水平。二是切实加强债务管理。前移风险防控关口,加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举债监管,摸清家底、吃清底数,优化分年度债务化解方案,坚决杜绝虚假化债、数字化债。健全债务管理长效机制,完善债务管理考核体系,强化违规举债问责,牢牢守住安全发展底线。三是切实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根据全省统一部署,研究制定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方案,重点规范省管县和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政府间关系,更好调动各方积极性。四是切实严肃财经纪律。配合省财政厅开展好财会监督专项检查,深化对基层“三保”、财政政策、政府购买服务行为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成效,开展涉农资金、低保资金等民生领域资金使用管理专项督查,确保重大政策落实到位、财政资金安全高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