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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房屋征收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延安市房屋征收管理局编制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存在任何疑问,请联系延安市房屋征收管理局政秘科,地址:延安市宝塔区永福路6号,邮编:716000,电话(传真):0911-211681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安排部署,紧紧围绕房屋征收工作及群众关注问题,切实提升政务公开的实效,不断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为促进征收项目平稳推动发挥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局共更新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及政策解读185条,依托智慧政务12345平台回应公众关注热点13件,回复办结网络信箱留言22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房屋征收项目和社会关注热点问题不断深化政务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3年,我局继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制度,全面推进征收工作信息公开顺利进行。一是严格按照评估指标对网站内容的更新发布建立了保障制度,全年日常网站维护工作平稳运行;二是站内搜索功能正常,关键字和分类信息搜索技术可用,极大方便群众快捷查询浏览相关信息;三是在网站首页底部设置网站地图,并对地图进行实时更新,确保地图栏目架构与现有栏目架构保持一致,做到功能易用,导航准确;四是加强网站浏览器兼容性,通过多种常用浏览器访问网站均可浏览。

对于两微一端,我局网站在首页建设了政务微博和微信渠道,按照2周内与网站同步发布有关于政务信息、政策解读、办事服务的信息,保证功能可用浏览通畅。

(五)监督保障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我局明确由党组成员、副局长拓佳东为分管领导,机关政秘科承担政务公开相关业务,并落实专业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全年参加1次政务公开培训,并对相关2名工作人员组织了业务培训。年初将5万元经费纳入了年度财政预算中,充分保障我局的政府网站运行维护、平台建设、信息安全防护等各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足,我局为业务性单位,行政职能相对单一,政务公开信息数量较少;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针对具体问题的改进措施有: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内容的收集,积极开展相关活动,丰富公开内容;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结合工作实际,紧紧围绕房屋征收中心工作,更好地向被征收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高效化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