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宝塔区政府,各有关企业:
为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城市建设项目顺利实施、落地见效,着力建设安全、便捷、舒适、美丽城市,按照12月11日市委专题会议要求,市政府决定成立延安市中心城区城市建设项目推进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组 长:高建华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王云祥 市政府副市长
申连庚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建军 市住建局局长
成 员:刘 凯 市发改委主任
刘 江 市国资委主任
丁 军 市行政审批局局长
刘 炜 市工信局局长
孟小钧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郑 丽 市财政局局长
魏文涧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延存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王鹏飞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宜然 市水务局局长
曹瑞智 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常晓斌 市林业局局长
杨卫东 市国动办主任
马 滔 市文物局副局长
白龙龙 市政府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主任
薛文林 市城改办副主任
高庆海 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苏爱国 新区管委会主任
冯 炜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张 明 宝塔区人民政府区长
贺鸿琪 国网延安供电公司总经理
李 斌 延安能源化工集团董事长
古晓成 延安水务环保集团董事长
杨 泽 延安城投集团总经理
刘晓军 延安燃气公司党总支书记、执行董事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王云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申连庚、李建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市住建局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工作专班负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中心城区城市建设决策部署,统筹谋划建设项目,研究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专班办公室负责制定项目实施计划,收集归类、梳理完善项目清单台账,列清责任主体,理清建设时序,开展系统指导服务;强化统筹协调,跟进工作进展,建立调度机制,定期会商研判,督导加快推进;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职责,按照项目类型,制定具体措施,整合政策资金,加快手续办理和实施进度,加强信息共享,横向联动、纵向协同,一体推进中心城区城建项目有序实施;夯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负责具体工作落实,确保责任到人、到项目。
三、具体要求
各部门、单位要树立“一盘棋”意识,加强协同配合,实行联合会商、定期调度,统筹项目、整合资金,形成齐抓共管、高效运转的工作局面。要注重目标导向,对标政策要求和发展需要,充分考虑财政承受能力,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高质量谋划、高水平实施,加快补齐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要加快前期工作,做好项目论证、规划选址、土地预审和环评、立项等工作,拓宽融资渠道,积极争取中省资金支持,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确保建设项目资金有来源、安全有保障、工作有成效。
专班成员因人事调整发生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负责同志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