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完善、推动“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降低检查频次、提升监管水平,促进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各类市场主体健康有序发展,市政府组织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制定了《2021年度市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现就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迅速开展部门联合抽查
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牵头部门要按照抽查工作计划确定的完成时限,认真研究、精心组织,牵头开展至少一次部门联合抽查;没有按时限要求完成抽查任务的,需书面向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情况说明。
(一)确定联合部门和抽查项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依据《陕西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制定年度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牵头部门应确定联合部门和抽查项目,其中,各部门的检查内容应为纳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内容,否则不计入抽查任务。
(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联合抽查任务应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牵头部门负责生成具体抽查任务,从本部门检查对象库中随机抽取出本次联合抽查的检查对象,检查人员由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在各自的检查人员库中随机抽取。
(三)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各部门应根据检查内容制作好现场检查记录表(一个对象一份表格),并在检查过程中依据实际情况填写现场检查记录表。没有检查记录表的部门,视为没有按规定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任务。
二、及时公示抽查结果
每次“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完成后,牵头部门要尽快汇总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促进形成企业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推动各牵头部门按时完成抽查任务,及时公布检查结果。
三、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每月12日、26日要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人:张宜春;电话7095203)。
附件:延安市2021年度市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docx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