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延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以市政府文件印发)
承办部门: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决策时间安排:第一季度
二、确定2021年民生十件实事项目
承办单位:市发改委、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水务局等部门
决策时间安排:第一季度
三、制定关于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承办单位:市教育局
决策时间安排:第二季度
四、制定关于全面加强招商引资工作措施
承办单位:市招商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等部门
决策时间安排:第二季度
五、制定关于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消费增长的措施
承办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
决策时间安排:第二季度
六、制定促进延安市文化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措施
承办单位:市文旅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等部门
决策时间安排:第二季度
七、制定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措施
承办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审批服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决策时间安排:第二季度
八、制定2021年全市工业稳增长促投资若干措施
承办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审批服务局等部门
决策时间安排:第三季度
九、制定关于下放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审批权的措施
承办单位:市民政局
决策时间安排:第一季度
十、制定《延安市城市更新暂行办法》
承办单位:市城改办、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司法局、市房屋征收局、宝塔区政府等单位
决策时间安排:第二季度
十一、确定延安市2021年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
承办单位:市审批服务局、市发改委
决策时间安排:第二季度
十二、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
承办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高新区管委会、延安大学、延安职业技术学院等单位
决策时间安排:第三季度
十三、制定《延安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
承办单位:市审批服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部门
决策时间安排:第四季度
十四、制定关于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措施
承办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等部门
决策时间安排:第四季度
十五、制定《陕西自贸试验区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协同创新区建设实施方案》
承办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
决策时间安排:第四季度
十六、制定《2022年度参保职工门诊特殊疾病城乡居民慢特病经办模式改革实施方案》
承办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市卫健委
决策时间安排:第四季度